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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华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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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华豫源食品添加剂增味剂谷氨酸钠应用领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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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
¥26.00
¥20.00
起订量 1-24千克 ≥25千克
可售 56296549千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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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参数
型号
食品级
品牌
华豫源
含量
99
有效物质含量
99
产品规格
25*1
执行标准
GB
主要用途
增味剂
CAS
142-47-2
主要物质
谷氨酸钠
图文介绍

简介

 CAS:142-47-2

性状:无色至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状粉末,实际无臭,易溶于水。

用途与注意事项:增味剂;鲜味剂;谷氨酸钠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:在青豆罐头、甜玉米罐头、蘑菇罐头、芦笋罐头、青豌豆罐头(含奶油或其他油脂)、干酪中,其 用量可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,蟹肉罐头,0.5 g/kg;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,2 g/kg(以谷氨酸计);碎 和午餐肉,5 g/kg(以谷氨酸计);即食羹和汤10 g/kg(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)。

其他使用参考:

在罐头加工食品中如汤类罐头,1~2 g/kg;蔬菜罐头,0.5~3 g/kg;肉类罐头,0.5~4.0 g/kg;鱼类罐头,2~5 g/kg;香肠、火腿,1~3 g/kg;调味汁、调味品,3~10 g/kg;小吃食品,1~5 g/kg;酱油,3~6 g/kg;加工干酪,4~5 g/kg;脱水汤粉,50~80 g/kg;方便面调料,50~150 g/kg;速煮面汤粉,100~170 g/kg。在豆制食品如素什锦等加约1.5~4g/kg,

在曲香酒中添加约0.054 g/kg,可增进风味。

对蘑菇、芦笋等罐头,尚具有防止内容物产生白色沉淀,改善色、香、味的作用。与核糖核苷酸钠、琥珀酸钠、天门冬氨酸钠、甘氨酸、丙氨酸、柠檬酸(钠)、苹果酸、富马酸、磷酸氢二钠,磷酸二氢钠以及与水解植物蛋白、水解动物蛋白,动、植物氨基酸提取物等进行不同的配合,可制成具有不同特点的复合鲜味料,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


企业简介
联系信息:
卢俊宇
联系电话:
15180193231
固定电话:
-
所在区域:
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南路69号
进入店铺
企业法人:
卢俊宇
企业类型: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成立日期:
2018-05-11
经营状态:
-
工商注册号:
360103210156159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:
91360103MA37WL8U71
组织机构代码:
-
注册资金:
200.000000万人民币
经营范围:
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;食品添加剂、饲料添加剂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及销售(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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