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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超凡化工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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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阳L-精氨酸食品级瓜氨酸精氨酸碱营养强化剂水溶性氨基酸精氨酸

价格
¥52.00
¥50.00
¥48.00
起订量 1-24千克 25-999千克 ≥1000千克
可售 987500千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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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图文介绍
  • 企业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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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参数
型号
食品级
主要营养成分
精氨酸
品牌
华阳
外观
粉末
含量
99
有效物质含量
99
产品规格
25kg/桶
保质期
两年
主要用途
营养强化剂
图文介绍

L-精氨酸  25公斤/桶   

CAS:74-79-3  

含量99%

属于:氨基酸系列     

作用:营养增补剂  

型号:食品级

性状:白色结晶性粉末

【产品名称】L-精氨酸、L-精氨酸碱

【产品分子式】C6H14N4O2  

【产品分子量】174.20

【L-精氨酸产品性状】

L-精氨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。熔点244度(分解)。经水重结晶后,于105度失去结晶水。

【L-精氨酸性质】在空气中易氧化着色,有吸湿性,易溶于水、乙醇、抗菌作用与山梨酸相近。

【产品贮存】L-精氨酸贮存于干燥、洁净的阴凉处。保质期两年。

【L-精氨酸用途】

L-精氨酸营养增补剂,调味料。  

(1)面包、蛋糕、面条类、通心面、提高原材料利用率,改善口感和风味。

(2)水产糜状制品、罐头食品、紫菜干等,强化组织,保持新鲜味,增强味感

(3)调味酱、番茄沙司、蛋黄酱、果酱、稀奶油、酱油,增稠剂及稳定剂。

(4)果汁、酒类等,分散剂。

(5)冰淇淋、卡拉蜜尔糖,改善味感及稳定性。

(6)冷冻食品、水产加工品,表面胶冻剂(保鲜)。

【L-精氨酸使用说明及用量】 

1、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.6%。  

2、 FEMA(mgkg,1998):焙烤制品、早餐谷物20~100;饮料3~30; 

干酪、调味汁、肉制品、果仁制品、禽品15~100; 

胶姆糖、糖果、糖霜、明胶、布丁、软糖、代糖品、甜沙司3~15; 

调味品2~25;蛋制品、仿乳品、其他谷物5~10; 

油脂、冷饮、水果冰、乳制品5~15;硬糖1~20; 

速溶咖啡茶10~100;果酱、果冻、加工水果2~15; 

加工蔬菜3~5;复水蔬菜5~25;调味香料10~250; 

小吃食品15~250;汤类5~250。 

【L-精氨酸质量标准】【AJI92 USP35】

产品用途:L-精氨酸可做食品原料。增味剂;用于水产加工品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香味物质。

质量标准:FCC,AJI92   

项目

标准:

旋光

+25.8~+27.7°

含量

98.5~101.5%

重金属(以Pb计)

≤0.002%

≤10mg/kg

干燥失重

≤0.1%

氯化物

≤0.1%

限量:

1.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.6%。

2.FEMA(mg/kg,2014):焙烤制品、早餐谷物20~100;饮料3~30;干酪、调味汁、肉制品、果仁制品、禽品15~100;胶姆糖、糖果、糖霜、明胶、布丁、软糖、代糖品、甜沙司3~15;调味品2~25;蛋制品、仿乳品、其他谷物5~10;油脂、冷饮、水果冰、乳制品5~15;硬糖1~20;速溶咖啡/茶10~100;果酱、果冻、加工水果2~15;加工蔬菜3~5;复水蔬菜5~25;调味香料10~250;小吃食品15~250;汤类5~250。

【L-精氨酸】包装和贮存条件:

1、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/袋或25KG纸板桶。

2、本品应密封避光,储存于阴凉,干燥,通风处。

企业简介
联系信息:
徐经理
联系电话:
13253505507
固定电话:
0371-53796627
所在区域:
河南省郑州市天伦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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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人:
徐迎军
企业类型: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成立日期:
2012-01-17
经营状态:
-
工商注册号:
410105000246365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:
91410105589713395A
组织机构代码:
-
注册资金:
500.000000万人民币
经营范围:
销售:其他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(以上范围,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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